孙力军政治团伙三成员同日领刑 上海原副市长龚道安被判无期

撰文: 孙圣然
出版:更新:

三名被指是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政治团伙”的成员,周三(21日)同日被宣判。其中,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被判无期徒刑;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及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4年和15年。

龚道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唐山中院微信公众号)

龚道安受贿一案,周三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控罪指,现年57岁的龚道安在1999年至2020年7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办理和职务提拔等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折合超过7343万元人民币。法院裁定龚道安受贿罪成,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邓恢林受贿案同日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邓恢林被指在1999年至202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特殊号段车牌办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267万元。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罚款400万元人民币。

刘新云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刘新云被指在1998年至2021年期间受贿1333万余元人民币,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官媒央视今年初播出的反腐纪录片《零容忍》,首次披露了“孙力军政治团伙”内幕,当中提到龚道安曾协助孙力军搞“小圈子”,并向对方推荐邓恢林,加入成为“政治团伙”其中一名成员。据了解,邓恢林、龚道安和刘新云分别在2020年6月、2020年8月和2021年4月落马。

而目前被通报的7名“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均已进入司法程序,除上述3人外,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因涉嫌受贿,2022年9月9日被通报已遭逮捕,目前尚未起诉;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司法部原部长、公安部原常务副部长傅政华于7月28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被控敛财1.17亿元人民币;孙力军7月8日在长春受审,被控受贿6.46亿元人民币、操纵证券市场及非法持枪三罪;向孙力军行贿的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亦于6月7日在长春过堂,被控受贿4.4亿余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