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刘鑫被判赔近70万元 中央政法委:法律必坚定为善良撑腰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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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在日本留学的山东青岛女学生江歌,在租屋门前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刘鑫后来返国并改名刘暖曦。江歌母亲江秋莲认为,刘暖曦在陈世峰行凶时未开门施救,有不可推卸之责,遂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在中国对她提诉。
山东青岛城阳区法院周一(10日)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人民币,下同)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共计69.6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令事件重回大众焦点。
中央政法委周三(12日)发文评论该案件,表示法律必当坚定不移地为善良撑腰,并指司法裁判给失德者敲响警钟。

这篇文章称,刘鑫并非凶手,但她的“明哲保身”与“忘恩负义”引起公愤,法律还公道于人心,给社会以明确导向。正如江歌妈妈微博帐号下反复出现的评论所说:“如果刘鑫赢了,人们会教自己的孩子以后别当江歌,如果江歌妈妈赢了,人们会叫自己的孩子以后不要当刘鑫”。

宣判后,江秋莲表示要将判决书带给江歌,“告诉她,妈妈做到了”。(极目新闻)

文章说,江歌母亲的悲痛是常人无法想像:在刘鑫安全受到威胁时,善良的江歌向她伸出了援手,帮她解围,但当江歌因此而受到生命威胁的时候,刘鑫却将江歌唯一的求生之门紧紧关闭,任凭无辜的江歌完全暴露在凶手的尖刀之下,在孤立无援的境地中失去了生命;而在此之后,被江歌用生命保护的刘鑫,竟然对失犊的母亲进行言语刺激,甚至在过节的时候故意发送“合家团圆”等讯息,让江歌母亲彻底崩溃。

文章指,看到这案件,所有人对公平正义的渴求都是一样的:刘鑫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而判决结果没有辜负人们心中对正义的朴素期待。判决对江歌一再伸出援手的事实,给予充分肯定:“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

文章又提到,如果让失德败德的行为大行其道,损害的是人民群众情感,扰乱的是社会公共秩序。如江歌案一样,这些案件表明对于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有法治、有人管;对于百姓深恶痛绝的违法失德现象,司法机关必会惩治追责,“当道德失重时,正义总可期盼,法律不会缺席”。

案情回顾

据此前报道,案发前两个多月,刘暖曦因前男友陈世峰不同意与其分手产生争执而向江歌求助,后者同意两人同住。案发前一天(2016年11月2日) ,陈世峰找到两人同住的公寓并上门纠缠滋扰,江歌提议报警,但刘暖曦以合住公寓违反当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闹大为由加以劝阻,并请求江歌帮助解围。

江歌将陈世峰劝离后返校上课,但后者继续尾随刘暖曦并发送恐吓短讯,并称“我会不顾一切”。当晚,刘暖曦因感到害怕,遂要求与江歌一同返回公寓,期间未将陈世峰纠缠恐吓的相关情况告知江歌。

11月3日零时许,刘暖曦与江歌前后走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发生争执,刘则开门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公寓门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后者因左颈总动脉损伤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江歌母亲江秋莲与刘暖曦因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暖曦在网上对江秋莲发表过刺激性的言语。江秋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刘暖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逾2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