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师背负强奸罪名大半生 喊冤55年连“受害人”也力挺
江西吉安教师汪康夫在1966年被指控犯强奸少女罪,后罪成被判囚10年。然而,该案疑点重重,1978年,已出狱的汪康夫询问当年涉事女学生时,才得知对方根本不知道自己成为“受害人”,涉事女生更称年幼时在另外两名教师引导下写了检举材料。背了一辈子强奸犯罪名的汪康夫觉得十分荒谬,43年来一直申诉喊冤,惟均被地方检察院驳回。直到上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始表示收到他的材料,已依法受理案件。
现年79岁的汪康夫忆述,他当年在莲花县琴水小学教语文,惟1966年5月16日晚上,社教工作组的曾福周突然带上警察到家中抓他,说他借职务之便找女学生谈话、教游泳时,强奸两名女学生,并猥亵10名,一共涉及12人,而当时他班上的女同学总数才16人,换言之全班大部分女生都成“受害者”。
当年的判决书写道:汪康夫所犯强奸少女罪,事实属实,证据确凿。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因被告认罪伏法的态度表现极不老实,在事实面前顽固抗拒交代强奸的事实,企图推卸罪责,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方针,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出狱后,汪康夫辗转找到数名“受害人”询问,涉事女生称,她年幼时被两名教师引导写了检举材料,得知汪因此入狱后,她愿为其申诉作证。在一封回信中,“受害人”写到:“接到您的来信,看过以后感到非常奇怪。真是祸从天上来,不知是谁在埋怨和害我......请您今后一定要把这事搞清楚,不要把我的名誉损害。”
汪康夫表示,哪怕他有一丁点和女学生拉扯或者不正经他也就认了,可事实就是没有,他和学生们关系也很好,当时更是年级的示范班,“我无愧于我的学生”。自此,他开始为自己申诉,即使出狱后仅能当一名月薪30元人民币的临时工教师、经济拮据,即使数十年来屡被地方检察院驳回,他也没有放弃,誓要还自己一个清白。
汪康夫的坚持离不开家人的支持,妻子周三英表示,和丈夫初次见面时他才出狱不久,父亲病逝,一贫如洗,更十分消瘦,可她就是觉得对方很有修养,很老实。婚后,她曾问丈夫到底有没有犯过强奸,随即获回应但凡有一点不清白都不会如此执着申诉,自此她便再没有怀疑,坚定地支持对方,“老头子一辈子辛苦搞申诉,我一辈子辛苦搞劳动搞家务,不要他干家务,我来做,他就把这个事情搞清楚”。
小女儿汪珍珍则表示,父母从未主动提起申诉的困难,直到去年她才知道这件事,而一开始,她不理解父亲何以对申诉如此执著,直到父亲日渐衰老,不能再每星期走5里路只为寄出一封申诉信时,她才透过帮父亲整理材料,得以慢慢了解其经历,并为父亲忿忿不平。
案件距今已55年,家人坚信汪康夫清白,周三英的态度甚至比丈夫更坚决,指这事即使她这一辈子搞不清,也要让子孙们接手,直到弄清真相为止。而面对最高检的回音,汪康夫抱有极大的期待,冀能化解一辈子最大的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