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深度合作区推双主任制 专家:澳门主经济、广东主社会管理
粤澳深度合作区落于珠海横琴。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在9月5日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简称《建设方案》),合作区实行“双主任制”,由广东省长、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共同担任合作区管委会主任。合作区设常务副主任一名,由澳门委派。
根据大陆财新网报道,《建设方案》提出,合作区采取“共商共建共管共享”体制,双方协商确定管委会其他副主任。管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广东省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珠海市政府等。管委会在职权范围内统筹决定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要人事任免,接受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
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覆盖横琴全岛。2011年签署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对横琴实行分线管理。其中,横琴与澳门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关境内其他地区(即俗称的内地)之间设为“二线”。该岛位于珠江口西岸,珠海市南部,距离澳门最近处仅约200米。澳门土地空间狭小,面积仅30余平方公里,人口仅60多万。横琴与澳门一水之隔,面积约106平方公里,相当于3个澳门,空间优势显著。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特聘教授米健分析认为,从《建设方案》的指导思想、合作区目标、管理执行机构设置等内容看,澳门方面将在合作区将起到主导作用;但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经济运行方面,社会管理等政府职能仍由广东省负责。
《建设方案》还提到,支持粤澳双方探索建立合作区收益共享机制,2024年前投资收益全部留给管委会支配,用于合作区开发建设。合作区未来新出让建设用地,应直接服务于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在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方面,合作区将着力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中医药工业、文旅会展商贸及现代金融等四大产业,对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近年来,横琴颁布多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澳门企业在横琴落地及跨境办公,澳资企业呈快速增长态势。据横琴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2021年上半年,横琴新区新增澳资企业814户,同比增长64.44%。截至6月底,横琴新区实有澳资企业4314家,比2020年底增长20.54%,注册资本(金)达1,356.92亿元人民币,比2020年底增长10.84%。
财新网报道称,横琴办公场地设施已具备一定规模,但人才紧缺是一大短板。《建设方案》提到,对符合条件的国际高端人才给予进出合作区便利,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报道引述多名专家认为,《建设方案》是一个关于合作区产业、目标、定位的纲领性文件,大量事务性工作还需要粤澳双方协商磨合。根据《合作方案》,《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将进行修编。该规划于2009年获国务院正式批准,提出将横琴岛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逐步把横琴建设成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