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小步|教育部发指南: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定小卖部及超市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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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在不少中小学教师、家长中引起讨论和注意,该指南明确,“不得在校内设定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澎湃新闻》17日报道指,教育部网站今年6月24日发文《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对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作出要求。
《指南》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可参照执行。
《指南》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在校内设定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表示,《指南》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体育总局联合发布并组织推进实施,鼓励各地各类学校自愿参与。
负责人又表示,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由地方各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各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推动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