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小步|酒店客房偷拍乱象多 深圳拟立法设监控禁区保障私隐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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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政府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目前正处于审议“草案修改一稿”的阶段。
条例草案进一步加强对用户私隐的保护 ,包括明确规定有权随时拒绝用户画像和个性化推荐,亦不得对未成年提供此类服务。

近年来,游客在酒店、民宿住宿时发现伪装在马桶盖、路由器内的针孔摄像头的案件频发。另一方面,深圳可说是监控泛滥、偷拍成风的“重灾区”。官方传媒《央视》就曾经报道,著名电子产品集散地深圳华强北商业区,不少商贩都光天化日下,公然在大街上推销自家的针孔摄录镜头或窃听设备。

条例草案具体列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安装范围以及禁止安装范围。(视觉中国)

据介绍,条例草案具体列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安装范围以及禁止安装范围,后者有旅馆客房、医院病房、公共浴室等。在不属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防范、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安装该系统亦应仅限于满足自身安全防范需要。

在敏感资料保护的部分,条例草案要求应当对涉及当事人个体特征、机动车号牌等私隐采取无法被识别,且不能复原的保护性措施。

在“草案修改一稿”的阶段,条例草案新增多项规定,包括有自然人有权随时拒绝对其进行的用户画像和个性化推荐、不得对未成年人进行用户画像以及基于用户画像对未成年人进行个性化推荐、生物识别数据的数据处理者应当具备相应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等。

《中国青年报》评论认为,在现代科技力量的助推下,似乎已进入了一个“摄像头不要钱的时代”,在一些管理人员看来,这么做也是为了大家好,“只是,对于那些被摄像头监控的人员,却必须忍受在摄像头下变成‘透明鱼缸里的金鱼’”。

评论称,愈是文明的法治国家,愈注重对公民个体权益的保护,而保护公益并不一定以牺牲公民隐私权益作为代价。隐私权保护愈精准完善,也愈加抚慰人心,让人对立法出台充满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