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DQ|栗战书:人大决定必要适当 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香港稳定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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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11日上午主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闭幕会。在会议完成有关表决事项后,栗战书作了讲话。
栗战书谈及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他表示,决定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有利于香港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有利于香港治理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有利于香港社会凝聚正能量、齐心协力提振经济、保障民生。

栗战书强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又一重要立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一致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是必要的、适当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真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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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确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同时明确上述规定适用于在原定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被依法取消参选资格的第六届立法会议员,以及今后参选或出任立法会议员遇有上述情形的。

栗战书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这项决定,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有利于香港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有利于香港治理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有利于香港社会凝聚正能量、齐心协力提振经济、保障民生。要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决定,推进特别行政区本地立法,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确保香港公职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