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规转移境内外汇 京东旗下“网银在线”被罚2943万元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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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今天(26日)公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指京东旗下的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被处罚款2943.26万元(人民币,下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银在线是京东集团全资子公司,提供电子支付解决方案。(资料图片)

企业资料平台“天眼查”数据显示,网银在线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资本为10亿人民币。网银在线官网显示,该公司为京东集团全资子公司,自2003年成立,是国内领先的电子支付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各行业提供综合电子支付服务,现有员工1200余人。

官网还提及,网银在线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任常务理事机构、任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机构、获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公司于2011年5月3日首批荣获央行《支付业务许可证》, 2014年获得国家外管局颁发的“跨境支付牌照”。业务覆盖酒店、机票、留学汇款以及货物进出口贸易的结售汇与购付汇,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互联网金融支付解决方案。

此外,官网还提到,网银在线与包括5大国有银行、银联在内的国内主要金融机构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支持互联网、POS、手机等多种线上线下的终端支付形式,形成京东支付、跨境支付、代付、销售点终端机(POS)支付等产品。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