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胡锡进呛香港高院“僭越” 指港司法体系问题严重
香港高等法院11月18日裁定《禁蒙面法》违宪的决定,引爆舆论哗然,北京各方的反应也紧随而至。
在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表态上述判决“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也表示,香港高等法院对禁蒙面法做出“违宪”的裁决是违宪的,强调对某项法律是否违宪的裁决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权力做出。
就上述事件,官媒《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今天(19日)在微博发文,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的表态,指其是重要的拨乱反正。
胡锡进称,18日香港高等法院的裁决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它鼓舞了暴徒,给香港警队制造了困惑。当天晚上大批激进示威者嚣张地上街,并用口罩等蒙面,形成自禁蒙面法实施以来香港街头最泛滥的蒙面潮。香港高院在这件事上明显站到了激进示威者的一边,他们的裁决是对香港止暴制乱行动的一次釜底抽薪。
胡锡进指出,香港司法体系存在严重问题,强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更加积极地依法阻止香港一些法官滥用司法权甚至搞司法僭越。并表示,北京无需理睬西方舆论对“中央政府干预香港高度自治”的诽谤。
胡锡进强调,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特区之内的各种权力都来自中央的赋予。
针对华盛顿和伦敦对香港事务发声极其活跃一事,胡锡进反问,谁给了他们权力对香港事务指手画脚?他还指出,华盛顿和伦敦居然说北京“干涉了”香港事务,他们对道义的劫持完全是强盗和流氓式的。
同时,胡锡进也指出,香港的事情由包括香港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说了算。
此外,《环球时报》也在同一天发表了社评《香港高院司法僭越 拨乱反正来得及时》,文章除了阐述总编辑胡锡进的观点外,并指出,香港司法体系的运转很多时候受到了价值观和政治立场的驱使,而没有做到真正忠诚于法律精神。一些法官更是背叛了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背叛了法律精神和司法职业伦理。
社评称,司法是止暴制乱的重要一环,但一些法官没有为恢复香港秩序履行他们应尽的责任,他们毫无原则地释放被警察抓捕的暴徒,向社会传递了错误的信号,使激进示威者们确信从事暴力活动乃至攻击警察都可以几乎没有代价,更加有恃无恐。
据悉,特首林郑月娥今年10月5日引用紧急法推出《禁蒙面法》以来,一直受到多宗司法覆核挑战。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院法官周家明和林云浩11月18日最终裁定:《紧急法》赋权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在任何危害公安情况订立规例方面,不符合《基本法》的规定,而《禁蒙面法》部分规定,对基本权利所施加的限制,超乎为达致目的之合理所需,不符合“相称性验证标准”,《禁蒙面法》亦违宪。
高等法院这项裁定显然与北京敦促香港三权合作的期望想抵触,亦忽视中央管治香港的合法权力以及中央反“港独”的国家利益需求。外界多认为这是典型的“一国”遭遇“两制”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