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人民日报:香港民主政治发展必须符合香港政治地位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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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修订《逃犯条例》风波持续逾3个月,示威者提出“五大诉求”,其中一项是实现“双普选”。
对此,官媒《人民日报》刊文评论,称示威者想要的不是稳健的民主,而是激进的民主、为一己私利的民主;又指香港的民主政治发展,必须符合香港的政治地位,以确保基本法规定的中央对香港的主权行使作为前提,符合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文章题为〈香港:何为民主的真正意义?〉,称示威者在“五项诉求”中以双普选作为终极诉求,但他们想要的不是稳健的民主,而是激进的民主;不是造福香港的民主,而是为一己私利的民主;不是中央主权之下地方行政区域的民主,而是回避中央主权的独立政治实体的民主。他们想要的普选制度是选出一个可以代表他们立场、可以不对中央政府负责的行政长官,这与民主的真谛格格不入,更触碰到了“三条底线”。
文章称,香港民主进程的真相却被示威者有意篡改,并形容回归之前的香港没有民主可言,民主制度是在香港回归后才真正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批评反对派和一些激进分子误导青少年相信《中英联合声明》提出“双普选”,乞求外部势力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插手香港事务,做法是对香港民主政治的毁坏,是对香港最大的不负责任,是借“民主”幌子“反中乱港”的明证。
普选制度必须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文章续指,香港的民主政治发展,必须符合香港的政治地位,即“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等,意味香港的民主政治是中央管辖下的地方区域的民主。香港的民主化必须以确保基本法规定的中央对香港的主权行使作为前提,不仅要符合香港的利益,也要符合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无论将来什么时候启动政改,香港的普选制度都必须符合基本法,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