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传会在香港实施 国家发改委:只适用于内地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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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据商台业电台报道,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制度建设相关负责人透过书面回复查询时指,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及香港《基本法》,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只适用于内地。
报道又提到,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港人,会否受内地的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及影响,负责人表明按照“一国两制”方针,香港、澳门及内地实行不同的法律制度,但在三地都应遵守当地法律。负责人强调内地是严格依照法律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因此凡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对在内地营运的企业及在内地工作的人士都会一视同仁。
(商业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