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局长涉贿判囚11年半 曾力挺房产商称“买房就是爱国”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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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省纪委监委官方公众号消息,6月20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王爱华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王爱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王爱华表示,要考虑后再决定是不是上诉。

王爱曾在一个节目上喊出了“买房就是爱国”的口号。(网络图片)

王爱华1963年5月出生,安徽庐江人。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7年,王爱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专案的规划审批、规划调整、设计项目承接等事宜提供帮助,通过利益输送,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刘某等10人给予的价值人民币632万余元的财物、人民币197万元、美元2.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846万余元。其中,王爱华担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期间,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多个开发商那里为自己和亲属购买商铺、住宅5套。

法院认为,王爱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不过,考虑到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因此做出前述判决。

媒体注意到,担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期间,王爱华曾给开发商“站台”,引起广泛关注。

2009年1月12日,合肥电视台《都市直播车》栏目给滨湖新区的房产商做了一次直播广告,时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的王爱华是嘉宾之一,她不仅极力推销楼盘,临近结束时还喊出了“买房就是爱国”的口号。因此受到了不少网友的批评。

(公众号“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