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造假】内地审议疫苗管理法草案:确保接种资料可追溯、查询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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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近段时间发生多宗疫苗过期、掉包等事件,引起民众对疫苗安全的担忧。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周六(20日)在北京举行,期间《疫苗管理法》修改草案提请二次审议,提出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确保接种资料可追溯、可查询。

草案建议提高罚款金额,并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规定。(资料图片)

草案规定,接种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各级疾控部门应加强技术指导和疫苗使用管理。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按要求严格核对有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接种。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完整、准确记录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资料、有效期等,确保接种资料可追溯、可查询。

草案规定,若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罚款标准为违规疫苗货值金额15倍至30倍的罚款;货值金额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企业,并处500万至3000万元罚款。

草案还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销售、接种,造成接种者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的企业,接种者或其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