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最高检: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任何人有权介入保护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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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周二(19日)接受访问时提到有关“正当防卫”的问题,他强调正当防卫可以是为了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同时亦可以是保护他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正在遭受侵害的,任何人都有权介入保护,成年人更有责任予以救助。”

事缘最高检近期印发第12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多达4宗是涉及正当防卫问题。张志杰表示,该些案例均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案件,专门阐释有关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进一步明确对正当防卫权的保护,积极解决在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把握好正当防卫的‘度’很有必要。”

张志杰强调正当防卫可以是为了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同时亦可以是保护他人合法权益。(澎湃新闻)

张志杰以其中一宗陈某正当防卫案作例子,案中当事人陈某是一名中学生,其在校门外遭遇多人尾随围殴,以石块、钢管击打,饱受拳打脚踢。陈某一边反击一边逃跑,其后就取出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乱挥乱刺,最终导致3人重伤。张志杰解释,陈某的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的客观后果,但是防卫措施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故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需负上刑事责任。

张志杰强调“正当防卫既可以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例要求,故对于正在遭受侵害未成年人,任何人都有权介入保护,成年人更有责任予以救助。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