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深圳福田公安分局原副局长何帆被公诉 受贿逾600万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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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民检察院4日消息,深圳福田公安分局原党委副书记、原第一副局长何帆因涉嫌受贿罪,已被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

深圳福田公安分局原副局长何帆(中)被公诉,涉受贿586万。(网上图片)

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8年,何帆在担任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治安科科长、南山派出所所长,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586万元人民币及3万美元,折合合共约605万人民币。

据了解,何帆早于今年7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违纪所得被收缴。

落马前负责反恐、维稳工作

深圳市纪委监委昨日亦曾公开通报何帆一部分违规问题。通报称,何帆于2011年至2015年在任南山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期间,为了跟时任南山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张某搞好关系,先后多次送给张某礼金合计2万元人民币、购物卡合计面值2.5万元人民币。何帆在任福田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于2018年新年收受下属单位多名工作人员所送购物卡合计面值2万元人民币。此外,何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何帆落马前属副处级官员,担任福田分局第一副局长,协助局长的业务工作,分管指挥处、机动训练大队、治安管理科、行政科、国保大队、反恐大队、保安公司;负责维稳、反恐(反恐办)、社区警务工作,治安巡逻防控综合勤务体系建设,协助维稳工作。何帆亦同时兼任福田区反恐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