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全国正式接受申请 深圳开放21个办证点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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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公安今日(9月1日)起正式接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全国多个省市均可办理。当中,深圳市设立了21个接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的受理点,主要集中在市内各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和区域户政中心。
据悉,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就近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而深圳市亦为此设立21个办证的受理地点。
据深圳公安表示,全市各受理点9月1日、2日(周六、日)亦会正常办公,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而此后受理时间则为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深圳公安表示,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市内港澳台居民,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公安”、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拨打114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只要带齐相关材料前往预约的受理点办理即可。
深圳市21个办证的受理地点如下:
福田区:福田分局户政大厅、新洲户政中心
罗湖区:罗湖分局户政大厅
南山区:南山分局户政大厅、深圳湾户政中心
盬田区:盬田分局户政大厅
宝安区:宝安分局户政大厅、航城户政中心、福永户政中心、松岗户政中心、新桥户政中心、石岩户政中心、福海户政中心、燕罗户政中心
龙岗区:龙商分局户政中心、布吉户政中心、天安云谷服务中心
光明区:光明分局户政大厅
坪山区:坪山分局户政大厅
龙华区:龙华分局户政大厅
大鹏新区:大鹏分局户政大厅
据国务院办公厅早前印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规定,于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项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可再换领新证。
持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涉及其他方面的9项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