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拟不再禁重病者结婚 设一个月离婚冷静期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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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27日)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其中有关婚姻家庭编部分备受关注,当中包括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不再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病人结婚,还写入为期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等等。
据了解,目前中国《婚姻法》规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6个分编。依照规划,完整的民法典草案拟2020年3月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其中有关婚姻家庭编的修改重点如下:
重点一:不再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病人结婚
现行婚姻法规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其目的是防止当事人所患的疾病传染给对方特别是传染或遗传给下一代,但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很难操作。草案明确不再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病人结婚,而为了尊重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草案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重点二: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为遏制利用伪造、编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行为,草案增加了一项婚姻无效的情形,规定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重点三:新增一个月离婚冷静期
草案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重点四:新增离婚损害赔偿的杂项条款
在下列情况下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重点五: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中都有关于计划生育的条款。为适应中国人口形势新变化,草案不再保留有关计划生育的内容。
(《检察日报》微博/《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