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维权事件频发 退役军人事务部:建军节起提高抚恤补助标准
退役军人事务部今年4月正式挂牌成立,不过国内仍然不时爆发退役军人维权的消息,让外界质疑其成效。
此时,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宣布,提前在8月1日建军节当日起再次提高部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表示,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人民币.下同),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则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上述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而提高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而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据了解,当局往年通常会在10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的抚恤补助标准,不过今年的提标时间就提前到8月1日,主要是当局考虑到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对“八一”建军节的情感。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8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官媒《新华社》认为,当局此举体现了中央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对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对军人和革命功臣的尊崇。报道指出,做好优抚工作,对于建设强大人民军队,巩固国防,解除军人后顾之忧,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许多优抚对象从战火硝烟中走来,他们是国家的功臣,人民的英雄,要让他们活得有地位、有尊严,绝不能让他们“既流血又流泪”。
近几个月来,包括江苏、河南、四川等地频繁发生退役军人维权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军方媒体曾称,境内有5,700万退役军人。分析认为,若任由老兵维权事件发生,或暴力弹压,势必会对社会稳定产生严重威胁,因此提高抚恤标准才是合适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