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通奸】浙江民警偷拍被捕 “受害”上司涉严重违纪违法受查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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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大陆媒体报道,浙江台州市黄岩公安分局前警员池文,在上司副局长周祥辉座驾安装追踪器逾年,更偷拍其通奸证据以作举报材料。该民警后来因侵犯私隐,于去年遭短暂拘禁,今年初遭区纪委立案调查。
据《澎湃新闻》5月21日报道,台州市公安局公布,以“侵犯公民个人讯息罪”逮捕池文,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则公布,周祥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浙江民警跟踪偷拍上司通奸证据,被行政处分兼受党纪调查。(视觉中国)

台州市公安局透露:池文“自2015年起,先后从网上购买多套定位器和密拍设备,对潘某、胡某等10余人频繁进行定位跟踪和偷拍,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行踪轨迹、住宿资讯、车辆资讯等公民个人讯息1000余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涉嫌侵犯公民个人讯息罪。”

据知2017年3月至6月期间,池文在市内某车库安装微型摄录镜头,成功偷拍周祥辉与女子通奸画面。池文于2017年6月底将影片连同举报信一道寄道黄岩区纪委。2017年7月,周祥辉亦发现座驾被装上跟踪器,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即开展调查,从GPS定位跟踪器的品牌入手,顺藤摸瓜找到了定位器的淘宝卖家。在提取交易记录后,警方锁定买家为池文。

涉事民警:是正义之举

2017年8月25日,黄岩公安分局以侵犯私隐为由对池文实施了7日禁闭。2017年8月31日,解除禁闭后,池文被移送黄岩区拘留所。同日,黄岩公安分局对池文作出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决定。获释后池文不满处罚,继续向台州市纪委、浙江省公安厅提交举报材料,并在微信朋友圈痛斥周祥辉。

《澎湃新闻》报道,至今年初池文依然愤愤不平:“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放弃休息时间掌握大量违规事实,是正义之举。”当时周祥辉则以案件“已交由组织调查”为由而不予置评。

 网民意见:

有证据就是侵犯隐私,没有证据就是诽谤。
一码说一码。人家偷情犯不犯罪是一码,你偷拍触犯个人隐私权就是犯法,抓的好!
愤怒的心情无以言表。
罪有应得,大快人心。
怎么可以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呢?怎么可以执(知)法犯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