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 怀来县检察院为英烈董存瑞首提诉讼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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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战争英雄董存瑞的形象近年不时在网上遭到恶搞、丑化,河北省怀来县检察院日前为此根据本周二(5月1日)才出台的《英雄烈士保护法》提出诉讼,这亦是国内首宗英烈保护公益诉讼。
据悉,《英雄烈士保护法》于本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规定“检察机关可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又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供公众瞻仰、悼念英雄烈士,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告慰先烈英灵”。
而因在国共内战英勇牺牲的事迹,而被追封为全国战斗英雄的董存瑞,其形象近年屡遭网上恶搞、丑化,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检察院遂在新法实施当日展开专项行动,联同当地警方兵分两路,一方面在网络中搜索排查出涉及诋毁、歪曲、丑化、亵渎董存瑞英雄形象的讯息,另一方面并发现县内的烈士陵园并没有对公众开放。
怀来县检察院因而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向有关部门提起公益诉讼,并通过诉前程序向怀来县民政局、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民政局开放烈士陵园,供公众瞻仰、悼念。同时要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删除诋毁、歪曲、丑化、亵渎董存瑞英雄形象的网络讯息。
董存瑞小资料:
董存瑞在国共内战期间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野战军第11纵队32师96团2营6连6班班长。解放军1948年5月25日攻打当时由中华民国国军驻守的隆化县城时,负责攻坚的董存瑞抱起炸药包舍身炸掉国军的碉堡,当时他年仅19岁。部队党委其后授予他“战斗英雄”、“模范共产党员”的称号。而河北省隆化县北郊亦有董存瑞的墓地和纪念碑,碑上刻着中共开国元帅朱德的题词:“舍身为国,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