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确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提出至今已3年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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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由中央财政及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的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

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并非首提,早在2015年7月31日的国务院常委会议上,就提出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更好发挥金融支援实体经济作用。

3月5日,十三届中国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李克强在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时任中国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十三届中国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我们已经设立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此基础上,今年(2018年)我们还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

(多维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