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扩大成员银行自动质押融资空间 将包括认可地方政府债券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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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发布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扩大成员机构融资空间,开发性及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备银行的融资余额上限由实收资本的2%提高至4%,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由实收资本的2%提高至10%,城商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就由5%调高至15%。
人行称,由于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实收资本少、准备金规模小,为避免遇大额清算指令时出现排队现象,其融资空间上调幅度相对较大。此外,人行根据宏观审慎管理需要及成员机构的个别情况调整相关参数。
另外,新的管理办法亦统一了自动质押融资利率。同时,扩大质押债券范围。合格质押债券范围由国债、中央银行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等扩大到人民银行认可的地方政府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新办法将于2018年1月29日起实施,2005年起实行的原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