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人大五大弊端空前凸显 谁能改革破局?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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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朝野之间要求人大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中国政治权力光谱中重要一环,人大系统也必须要面对改革的“手术刀”。那人大究竟有哪些“病灶”需要动刀?可以归纳为五大问题。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中新社)

毛泽东曾经说过“只有基于真正广大群众的意志建立起来的人民代表会议,才是真正的人民代表会议”,全国人大作为中国宪法中“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直被视为中共践行马克思社会主义代议制理论的“实践场”。

但是曾经在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宪政》、《论联合政府》等文章中被视为政权重要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今日却如同一桩旧屋,问题多多、摇摇欲坠。

于是近年来外界就看到了每年3月的两会(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越来越“沉闷乏味”,代表和委员们的提案也离百姓生活越来越远,越来越奇葩。以至于出现一种怪现像——每年两会期间,中国媒体报道最多的新闻,不是人大代表在为某项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争论,而是又有哪些“明星”代表,提出了哪些奇葩提案。

《多维新闻》指出朝野之间要求人大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中国政治权力光谱中重要一环,人大系统也必须要面对改革的“手术刀”。那人大究竟有哪些“病灶”需要动刀?可以归纳为五大问题。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澳门代表在会场外自拍合影。(中新社)

人大“定位”究竟是什么?

首先是人大定位。自中共1954年成立第一届全国人大开始,摆在这个机构面前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定位”。在中共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下,人大究竟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这个问题的回答一直很尴尬,中国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尽管中国全国人大拥有对国务院等部门的人事选举权,但是熟知中国政治的人都知道,最终决定权还是掌握在政治局常委会手中。

这种关乎中共执政的根本性问题不可能一直悬而不决。习近平上任之后,释放最明确的一个信号就是重新界定了中共与人大、国务院、政协、最高法和最高检几者之间的关系。2015年1月中共政治局召开会议,随后的官方报道中提及“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汇报工作的综合情况报告”。

“五大机构向党中央汇报”,再加上报道中一句“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如同一声惊雷,朝野震动间为中共与人大、政协、国务院等传统四大权力枢纽定了“关系”。“人大定位”的问题也终于有了回答——在纵向的整个国家权力的体系中,人大处于最高一级;在中央一级的国家权力体系中,人大又处于核心地位。国务院、最高法、最高检甚至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都要由中国全国人大产生,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但是但是中共作为执政党,拥有“超然地位”。中共政治局可以就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例如宪法修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每一届最高国家机关的重要人选,都是由中共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或者推荐的。

所有这些,最终都要经过人大决定通过,才具有合法性,才能变成国家的意志。更直接的说,人大是要确保中共“中央”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监督权能否最终变现?

人大第二个正在改革的地方是监督权。中国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这是宪法赋予人大监督权的法理依据。

因为在实际流程中,官员任免是由中组部和中纪委操作,所以人大并不拥有真正意义上的选举权,因此这种监督权也就成为了空谈。

不过这种情况也在发生改变。直接的证据就是2016年在海内外被炒作的沸沸扬扬的“监察委改革”。此次改革,被解读为意欲试验在中共一党的统一领导下,实现对公职人员全面监察,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监察委员会设立的改革力度,远大于前几年的“大部制改革”,也罕见地被中共定性为“政治改革”。目前监察委改革已经开始在北京、山西、浙江三地试点,而且试点方案中规定——监察委员会各级人大选举产生。

代议制理论下,议会的权力从来不是直接生效,都是通过选举相关机构间接产生。同样,被赋予更重要职责的监察委则可看做是人大对党政部门进行监督的“那只手”。这个部门的设立,已经基本解决了人大在监督上乏力的问题,可以视为目前人大改革最有成效的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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