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常识 】全国人大会议是什么?《政府工作报告》有何看点?
随著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3月3日在北京开幕,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也将于3月5日召开,而中国也再次进入了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不过仍有很多人对全国人大的职能,以及人大代表的产生等问题有所疑问,《香港01》在此对有关人大的常识进行了梳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
全国人大会议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的中央国家机构由六个方面组成,分别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第一届全国人大于1954年召开,现任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13年3月就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5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目前,会议一般在每年3月召开,会期一般在15天左右,同时会议需要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此外,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大职权
全国人大是负责审查中国各项重大法案的立法机关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主要职权包括:最高的立法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家军委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国家领导人也都是由全国人大选举、决定或罢免。
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是什么关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但这并不是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一个独立于全国人大之外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其代表中选出的,可以说他们是全国人大的常务代表,常委会对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它监督。在每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常委会必须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在换届的代表大会上,要报告5年来的工作,请代表们审议,并由大会作出决议。决议通过后,常委会必须贯彻执行。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如何成为人大代表
中国宪法规定,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除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举产生,选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比如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代表候选人得到了法定数量的选票,即获得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便可以当选。
另一种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种选举方式也称为间接选举,比如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都是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候选人获得了法定的选票,即获得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选票便可当选。
今年人大会议看点
每年人大会议都会审议由国务院所提交的《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会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并且规划未来一年的发展方向。综合各媒体有关2017年两会前瞻报道可以看出,外界对中国经济增长率目标、财政赤字、地方债务等问题较为关注,据预测“稳中求进”将会成2017年中国经济工作总基调,而治理环境问题、提升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率、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以及推动养老金改革等,也可能会进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任务清单。
另外,据人大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3月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人大会议除例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六个报告外,还要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和三个有关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议案;同时傅莹还称,把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的工作已经开始,反映出人大今年或将审议国家监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