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或明年落实 专家:应定位为减税改革大幅调整税率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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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个人所得税,恐怕没有“打工仔”会不愿意。(中新社)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个人所得税改革将在明年有新进展。有专家认为,个税改革应该定位为减税改革,同时建议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调低。

实际上,个税改革提出多年,但在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却相对滞后。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稳妥推进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虽然会议公报中未提及个税,但种种迹象表明,个税改革已经在加速研究。

减轻中收入群体税收负担

本轮税收制度改革中表明“六税一法”,即启动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税、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修订《税收征管法》,个税改革的方案最快有望明年上半年出炉。而个税改革的总原则和大方向早已明确,即依照“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收体制,通过税制设计,合理调节社会收入分配,进一步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扩中”,即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税收负担或成为优先选项。

《经济参考报》报道称,要从税制设计角度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税收负担,首先可在部分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的同时,建立基本扣除加专项扣除的机制,适当增加专项减税项目,比如教育支出、首套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抚养二孩等。

此外,进一步优化税率结构,调低部分档次的税率也在业内形成较高呼声。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下一步还需要进一步简并个税税率级次,同时,低级别也就是处于一、二级的税率要调低,增加高收入人群税负,让中等收入阶层增加可获得感。

现有个人所得税税率: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人民币)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 3
2 1500-4500元 10
3 4500-9000元 20
4 9000-35000元 25
5 35000-55000元 30
6 55000-80000元 35
7 超过80000元 45

 

杨志勇建议的税率调整方案: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人民币)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 3
2 5000-10000元 5
3 10000-50000元 10
4 50000-100000元 15
5 100000-200000元 20
6 200000元以上 25

注: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3500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需要大幅调整,个税改革应该定位为减税改革。基于国际人才竞争等因素,世界范围内调低个税最高边际税率是大势所趋,比照发达国家和其他金砖国家,中国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应该大幅度下调,同时将适用于最高税率的月应纳税所得额调高到20万元或更多。

杨志勇建议可以将相应税率调整为: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3500)在5000元以下,适用3%的税率;5000元至1万元,适用5%的税率;1万至5 万,适用10 %的税率;5万至10万,适用15%的税率;10万至20万,适用20%的税率;20万元以上,适用25%的税率。

另外,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工薪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应该调低,缩减其与劳务报酬的税率差距。此外,中等收入的划分依据,目前还没有权威说法,在他看来,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制定具有区域特色的中等收入标准,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三线城市、县城的收入水平不同;收入标准也要和支出即福利水平相结合,提出一个“中等福利”的概念。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