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不哭!最高法院颁指导案例 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可能“乜都无”
国内最高法院最近公布的指导性案例,大概会令身陷离婚官司、财产随时“清光”的王宝强松一口气、让与经理人出轨、并盛传暗中把王宝强的资产转移的马蓉倒抽凉气--国内最高法院日前发布第14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旨在明确指出“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依法少分或不分财产”。
《新华社》指,最高法院此例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少分或不分财产,“指导性案例从婚姻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原意出发,对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离婚时做出了合理解释,有利于惩戒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非法行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财产权益”。
国内男星王宝强与出轨妻子马蓉的离婚诉讼已进入法律程序,外界对其财产分配与孩子扶养权等问题高度关注,皆因盛传马蓉不仅把王宝强的资产不断转移到其名下;亦有传王宝强为了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决定“净身出户”,即放弃所有财产离婚,换取小孩的抚养权;惟其律师张起接受国陆媒体采访时否认“净身出户”的说法,并表示“怎么可能!”
“策划”在离婚前转移资产好让对方少分一点财产的例子,还有张纪中。国内导演与制片人张纪中与其妻樊馨蔓彼此怀疑对方出轨,最近在打离婚口水仗。据传张纪中在美国有个小他31岁的小三杜星琳,并暗中转移房产给小三。洛杉矶律师刘龙珠对媒体表示,婚姻中私下转移财产将被视为“恶意”,法官可能将房产全部判给樊馨蔓;而按国内法律,“婚内恶意转移资产,就为了在离婚后不跟老婆分这个财产,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根据这个法律规定,法院就能判张纪中少分,或是不分他这个恶意转出去的房产。”
律师又称,张纪中如果没有恶意,中国法院可能判离婚后产权一人一半;但房产转移,他太太毫不知情,刘龙珠称,“因为这样的一个恶意的成分,中国法官很有可能将四百万房产全部判给张纪中的老婆樊馨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