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修宪草案倡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 指十九大代表认同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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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会议今早(3月5日)开幕,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就宪法修正案草案作出说明,据知草案合共提出21项修改,其中提出将宪法第79条,关于国家主席任职的有关规定中,删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条文。
据香港电台报道,文件指出,去年十八届七中全会及十九大代表认为,目前中共党章对党总书记、党的中央军委主席,以及宪法中对国家中央军委主席,都没有作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所以宪法对国家主席的相关规定也采取上述做法,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
国家监察委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此外,草案文件提出,在宪法序言加入国家前主席胡锦涛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及冠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字眼。
至于设立监察委,草案文件提出在宪法《总纲》条文中增加“监察机关”,并在《国家机构》条文中增加“监察委员会”。“监察机关”是排在国家行政机关之后,以及在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之前;“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