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网站以“葛优躺”营销遭告侵权并赔偿9万 网友:躺著都赚钱

撰文: 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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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葛优躺”这个真人emoji在内地十分流行,也成为放松、慵懒、颓废的代名词。不过,有内地旅游网因滥用“葛优躺”图片而被告侵权,此案近日在北京二审,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原判侵权罪成,内地演员葛优获赔7.5万元(人民币.下同,折合约9.3万港币)。

内地网站以“葛优躺”营销遭告侵权。(网络图片)

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公司发布微博,文字内容包括直接使用“葛优躺”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该微博共使用7幅葛优图片共18次。葛优认为该微博中提到“葛优”的名字,并非剧中人物名称,宣传内容为商业性使用,侵犯了其肖像权,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

内地演员葛优曾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躺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称为“葛优躺”,成为2016年网络热传的形象。

2016年12月7日,艺龙网公司未经葛优审核同意,在其微博发布致歉信,葛优认为该致歉信中艺龙网公司承认了侵权事实,但就此作出的致歉实为再次利用其进行商业宣传,致歉缺乏诚意。

2016年艺龙旅行网的致歉信。(网络图片)

北京一中院终审认定艺龙网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7.5万元人民币并赔礼道歉。对此,艺龙网表示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近日,该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少网友支持葛优维权,表示未经当事人许可将“葛优躺”用作商业用途不可接受;也有网友打趣:“躺著都能赚钱”、“躺一下这么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