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同学聚会饮酒要先签“生死状” 声称倡适量饮酒 网民质疑卸责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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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饭局上的劝酒文化相信不是每个人都吃得消,因应酬而饮酒过量致死的个案更是在内地屡见不鲜。
青海一班旧同学近日聚会时有见及此,竟忽发奇想要求每位同学出席前先签署一份“酒后免责书”,声称以提倡饮酒适量,不过却被网民质疑该免责书的用意。

青海一班旧同学聚会前,要求各人出席前先签署一份“酒后免责书”。(梨视频)
据参与者指,此免责书旨在让“大家少喝酒”。(梨视频)

据了解,该份全称是《春节同学聚餐免责承诺书》的免责书上显示,上面写有“本人自愿参加此次同学聚餐,承诺饮酒适量,如因酒后本人出现意外,与本次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无任何关系,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本人及家属不得追究活动组织者与参与者的任何责任”。

据其中一名参与者指,此免责书旨在让“大家少喝酒,大家以快乐开心,互相加深友谊为主,不是说为了喝酒而喝酒”,饭局上的其他同学也对签署免责书非常赞成。

该份全称是《春节同学聚餐免责承诺书》的免责书上写有“如因酒后本人出现意外,与本次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无任何关系”。(梨视频)

不过有不少网民却对此不已为然,有网民表示:“提倡适当饮酒?我怎么感觉是喝死不关我们的事一​​样呢”、“免责书的用意与其说是提倡适当饮酒,倒不如说是为劝酒行为卸责”、“是这次聚会有可能拼到死的意思吗?”

据国内法律规定,目前有4种情形下劝酒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是强迫性劝酒,如野蛮灌酒、言语要胁、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如明知对方有酒精过敏、患有疾病等不适宜喝酒的情况仍劝其饮酒;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对于醉酒并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的人,同饮者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网民热议:

“老同学之间要搞这个看样子关系也好不到哪去,不聚会也罢。”
“自己自觉一些别劝酒不就好了。”
“搞这些虚的,不就为推卸责任吗?有本事你们别劝酒啊!”
“感情好不好,关系硬不硬,为何非得用酒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