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纪检机关优先处理官黑勾结案件 指黑社会借“公司”名义掩饰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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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中国国务院日前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审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优先调查官黑勾结“保护伞”现象。
官方《中国纪检监察报》1月29日就此指出,上述《通知》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该文件亦要各级纪检及政法机关建立有效回馈机制,以助迅速侦办案情,并且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不得“就案办案、就事论事”。
深圳公安分局干部通风报信
该报指出,在一些地方,黑势力为了谋取利益,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勾结公职人员。例如广东省深圳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尹葵称,当地一些基层公职人员与黑社会组织“新义安”关系千丝万缕,以至即将缉捕该组织头目时,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政治处某副主任竟然打电话通风报信。
《中国纪检监察报》又称,近年来黑社会组织已演变为“公司”或“协会”以作掩饰,继续勾结腐败干部,从而达致“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福建省漳浦县赤岭乡纪委书记陈安瓦尔便称,“基层黑恶势力”一般都是在当地有影响力“名人”,跟县里甚至市里领导都有特殊关系。
专家:打击“保护伞”为治本之道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翁鸣即向该报表示,必须澄清吏治才能根绝官黑勾结:“扫黑除恶的过程也是反腐败的过程,只有将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综合治理、集中打击,尤其是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彻底摧毁隐藏在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的‘保护伞’,才能取得扫黑除恶的最终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