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中国留学生母亲 美司机移尸毁证获刑1年 女儿庭上哭求重判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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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留学生陈轶婧(Yijing Chen),一年前在美国洛杉矶县卡拉巴萨斯与母亲过马路时,被36岁的白人女子Herschel开车撞倒,其母当场死亡,陈轶婧则腿部受重创。惟Herschel肇事后不但没报警,还把陈母拖到路边,并把座驾驶离现场后停泊在附近位置,更一度谎称死者并非她开车所撞。
惟洛杉矶县地检处其后只以驾车致人于死(vehicular manslaughter)轻罪(misdemeanor)起诉Herschel,陈轶婧对此大为不满,遂委请洛杉矶县检察官出身的律师主持公道,希望地检处可改以重罪(felony)起诉,惟地检处拒绝。案件于近日宣判,高等法院法官最终判处Herschel一年有期徒刑,并容许她于明年1月26日才向洛杉矶县警局报到入狱。

陈轶婧在庭上一度声泪俱下。(洛杉矶时报)

陈轶婧庭上声泪俱下 被告一度致歉

据洛杉矶时报本月16日报道,案件宣判当日陈轶婧声泪俱下的哀求法官重判Herschel,并表示自己的母亲已永远不会回来,但家住马里布,本身为驯马师的Herschel却可于刑满后出狱,继续享受马里布的阳光与空气。她又痛骂Herschel指:“你没帮忙。你甚么都没做,只顾对自己所作所为说谎来帮自己。”

当时Herschel随即起身向陈轶婧道歉,并表示:“我每天都想到令堂,我很抱歉。我没看到妳们,我不知道撞到人。”她又解释自己之所以没报警是因为没带手机,当时她把陈母拖到路边也“只是想救人”,直到有人叫她不要碰伤者,然而Herschel庭上未有解释当时为何要向警方说谎。

Herschel曾在庭上向陈轶婧道歉。(洛杉矶时报)

法官称被告为“好人” 判一年刑期

而事前已接到不少Herschel亲友求情信的高等法院法官却在庭上表示,毫无疑问Herschel是个好人(a good person),也没犯甚么大罪。不过人命关天,这是一场悲剧,Herschel事后的行为促成她被判处一年的刑期。法官又向陈轶婧表示,希望这个判决能帮助她疗伤止痛。目前,陈母的骨灰已被送返中国,而陈轶婧腿上的伤势亦尚未完全康复,同时亦背负着15万美元的医疗费。

“如果我和当时的肇事者换一换身份和位置,被车轮辗毙的是一位美国女子,是否会得到同样的控诉?现在整个社会的舆论是不是也会如此安静?”
陈轶婧

案情回顾:

2016年6月5日,当时在洛杉矶就读佩柏戴恩大学(Pepperdine University)研究所的陈轶婧,与母亲在绿灯的情况下过马路时,被Herschel驱车左转撞倒。陈母当场死亡,而陈轶婧则被撞断左腿,惟Herschel当时下车后竟质问:“难道你们过马路都不看红灯吗?”其后Herschel又把当时已无知觉的陈母拖向路边,并把座驾驶向附近的路口,当时她一度声称会就事件报警。

惟其后到场调查的警员揭发,当时报警的是其他路人,并非Herschel。此外,他们在数天后调查Herschel的座驾时,又发现车身有明显的洗涤痕迹,而车身边框上的摩擦痕迹亦与陈母的鞋痕一致。案发现场亦有一名目击者指出曾看到一名女子将陈母拖向路边。另有证人表示还看见有女人进入原本停在弯道上的轻型卡车,然后将车子掉头成反方向,最后将车子停到路边。

经过一年调查,警方认定Herschel肇事,并向她提出撞车逃逸的重罪控诉,以及驾车过失杀人、窜改证据等指控。不过洛杉矶县检察官办公室却只以驾车过失杀人罪起诉,此罪名最高刑期仅为一年。

(洛杉矶时报/世界日报/侨报)

网民热议:

“想知道,如果是一个美国人在中国,被撞死了,会怎么样?”
“这就是所谓的高大上的人权法律?”
“罪犯诚挚的道歉,受害者家属就必须接受道歉并宽恕罪犯?”
“细节没说明啊,不好下结论。要是正常驾驶行人突然闯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