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江平:中国法学界一面旗帜 愿“法治天下”矗立在天下人心中
12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逝世,享年94岁。江平是中国法学界一面旗帜,德高望重,被誉为法学界良心,既是法学教育家、大学校长,参与推动中国法治进步,又是民法学界的泰斗,杰出知识分子。
江平生于1930年,1948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江平作为首批公派苏联的留学生,出国攻读法律。1956年江平因成绩优异,提前一年毕业回国,进入当时的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民法教研室,承担民商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1957年江平被划为“右派”,噩运接踵而至,先是新婚妻子不堪压力与他离婚,后是他下放劳动,被火车压断一条腿,自此成为残疾人,只能靠假肢行走。文革期间,北京政法学院解散,江平被派往北京市郊延庆一所中学教俄语。
直到文革结束,中国开始拨乱反正,启动改革开放,江平才走出人生低谷,重新迎来人生的春天。1978年北京政法学院复校,江平收到“彻底平反”的正式通知,被恢复原有教职。当时的中国百废待兴,亟待思想启蒙,江平在大学率先开设罗马法和西方民商法课程,其中许多内容都合乎市场经济潮流,深受学生们欢迎。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江平获得重用,先是担任副校长,后又升任校长,开创新风气,让许多人才脱颖而出。
江平是一位勇敢、有强烈责任担当的知识分子,具有独立批判精神,积极参与推动中国法治进步。他除了在大学著书立说,培养法学人才之外,还参与中国多部法律的起草和制定。从民法通则到行政诉讼法、公司法、合同法、信托法、物权法,都能在不同程度上看到江平的努力。江平曾担任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并在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平不仅见证了中国的法制进程,而且一直努力推动中国法治进步,为“法治天下”的梦想而努力。
1990年,江平被免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一职,但他仍然积极为法治发声,经常站在弱势一方。2001年中国政法大学授予江平“终身教授”称号,称赞他在法学教育和立法活动中的贡献。江平曾说:“我现在所能够为社会做的还是呐喊,我现在的社会使命是呐喊。在我力所能及的时间内、范围内、影响力的度上,我尽量为中国现代应该有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做一些呐喊。呐喊总是能起到一些作用。”
江平身上的知识分子担当、开放意识、独立批判精神,让他被世人誉为中国法学界良心。2010年江平在《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中写道:“我看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两个品质:一个是独立的精神,不屈服于任何政治压力,敢于独立思考;一个是批判的精神,以自己的学术良心,敢于批判现实。在人生已届80岁时,我唯一的希望是能切切实实地继受这两个品质,高举独立的旗帜,高举批判的旗帜。”
在江平及其所代表的一大批法律人、知识人的推动下,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努力,法治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共识,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治国战略。不过,知难行亦难,全面依法治国从战略、理念、法律条文到全面有效落实有一个过程。让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让法治来确保一个公平、稳定的预期,让公民正当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仍是当下中国要继续努力的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校园有一个江平题写的“法治天下”石碑,让“法治天下”矗立在天下人心目中是对江平最好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