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二十大报告|习近平再次吹响冲锋号 二十大重提“自我革命”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习近平在二十大报告中读到。短短一句话,连续两次提到“从严治党”和“自我革命”,预示着至少在未来五到十年,反腐整党将仍然处于习近平工作日程的核心。
回顾过去十年,反腐整党绝对是习近平表现最亮眼、也最能在中共党内和社会层面引起共鸣的领域。习近平在报告“十年变革”部分也不吝措辞,总结了上任以来这方面取得的成绩:“我们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我们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去疴治乱,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即便是对习近平反腐动机有再多异议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个总结确实实事求是。
根据官方公布的数字,自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438.8万件、470.9万人;立案审查553名副部级以上中管干部,含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9人,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12人,十九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12人,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6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2.3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4万人。同一时期,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34.4万人次,几乎相当于一个中小型国家的人口数字。
“中央八项规定”是习近平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改进中共官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指向了各种表现宽泛的腐败和官僚主义现象。“四种形态”是指党内监督执纪的四种方式,包括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视情况轻重进行违纪处理等处置方式,2016年10月,中共十八届六中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其中第七条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7年10月,“四种形态”写入了党章。
十年来,习近平就是通过这样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在王岐山、赵乐际两位中纪委书记具体操刀下,建立了新的强有力的反腐组织领导体系,把反腐败的枪口瞄向了各种腐败现象,消除了腐败在中共党内外蔓延恶化的危险趋势,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生态产生了根本转变,习近平在中共党内的权力地位也由此迅速稳固。
2019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首次对中共全党提出了“自我革命”的的要求。2021年11月召开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三份“历史决议”,决议指出:“坚持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之一。”
在这两次会议上,习近平将“自我革命”视为中共经过长期执政探索,找出来的第二个摆脱“历史周期律”的工具。第一个工具是由新中国的创始领导人毛泽东1945年在延安提出,当时民主人士黄炎培有感于历史上中国朝代的治乱更替,问毛泽东共产党如何跳脱这一周期律支配,毛泽东告诉黄炎培说共产党已经找到了一条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就是中共历史上的很有名的“窑洞对”典故。
习近平在二十大报告中继续展现他誓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态度,在报告最后一章用了一整节文字对未来的反腐整党工作做了一体安排。“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习近平在报告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