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恐再掀“限加令” “中国式抵制”历年各有特色

撰文: 赵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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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一年多的孟晚舟案件,终于在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有了一个重要结果。温哥华当地时间5月27日上午11时,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就华为副董事长孟晚舟一案作出判决,认为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引渡聆讯将继续。
5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就此表示:“加拿大扮演了美方帮凶的角色。这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

任正非:不能以中国人利益换取华为利益

在防火长城内外,各界都猜测北京会否推出新一轮“限加令”,毕竟有大量先例以供参考。可是对比之前各类“限制令”,猜测中方止于严正抗议亦算合理。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Reuters)

为何北京缺乏进一步“惩罚”加拿大的动力呢?很简单,孟晚舟的利益不一定等同北京的利益。其父任正非就很明白个中分别,他以华为创办人身份提及女儿的引渡案,就直指即使中国对美不让步,导致孟晚舟受更多苦,也不能拿广大中国人的利益来换取华为的利益。

回顾2018年底,这一宗民企商人的海外官司,闹到要动员国家机器,当中有特殊时空背景:孟晚舟被捕实属美方“投石问路”,预示华府接下来一连串的“华为狙杀令”,于是此案就不只是个别公民的司法问题,而是牵涉中美在经贸科技层面的宏观角力,北京选择较显眼和强硬的参与方式。

各种“限制令”仅属坊间笼统称呼

对中美两国而言,孟晚舟案仅是其中一块外交跳板,华府借此宣示未来会重锤打击华为,对华攻势不限于关税战,北京则通过“限加令”,警告中美以外的旁观者不要随便“选边站”。事隔1年半左右,华为风波恒常化以及愈演愈烈,首开其端的孟晚舟案早已不是焦点所在,对两国角力失去了大部份政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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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本溯源,就近年“经贸武器化”争议,中国从来未曾公开承认过,所谓“限制令”亦只是坊间所给予的笼统称呼,统合表面上看似同类性质的外交事件。

先讲“限挪令”,事缘2010年挪威诺贝尔奖委员会决定,颁发诺贝尔和平奖予异见人士刘晓波,北京继而以卫生检疫为由,一度完全停止进口挪威三文鱼,直到2016年才出现转机。相比之下,无论怎解读加拿大在孟晚舟案的角色,都不能得出挑战中共体制这个结论,两者轻重大相迳庭。

尚未解禁加拿大制芥花籽产品

再来是“限韩令”,事缘2016年朝鲜核试后,美国在韩国部署萨德反导弹系统,中方认为此举损害自身战略安全利益,要求韩方撤回许可,继而由零售业到娱乐产业,在华韩货韩星韩企都遭遇麻烦,直到韩方承诺限制使用该系统,并不且加入美方反导体系,之后再拖拉了一两年才完全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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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道理,与战略导弹的阻吓力受损相比,孟晚舟案暂时未见得会被官方视为威胁“战略安全利益”。

此外,早前澳大利亚倡议就新型冠状病毒源头,展开国际独立调查,中国随后宣布向澳大利亚大麦加征80%反倾销关税。从新闻热度看,疫情源头争议会持续下去,而孟晚舟案则已成华为风波的个别情节,“限澳”显然比“限加”更具迫切性。况且中方仍未解禁进口加拿大制芥花籽产品,保持下去都足够表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