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具争议版权法 随时变劳民伤财的洪水猛兽?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周二(26日)通过《数码单一市场版权法案》(Directive on Copyright in the Digital Single Market),当中最受争议的两条--包括第11条,即向版权持有者预先缴付费用,才能刊载含版权内容;以及第13条,即YouTube等平台要加入过滤机制,阻止用户在网上公开侵权内容,均成功闯关。有关法案在表决前,外界普遍担心二次创作可能从此绝迹,变相扼杀创作。但欧盟强调二次创作不受影响,到底法案如何影响民众上网?
欧盟对上一次推出版权法,已是2001年。布鲁塞尔方面近来表示希望引入修正案,确保法例适用于数码时代。这个法例应用于欧盟各国,假如英国选择遵守协议离开欧盟,该版权法在交接期间仍适用于英国。
根据这次通过的版权法案,第13条列明,一旦有用户上载受版权保护的电影或音乐至YouTube、Dailymotion等平台,该公司就需要负上一切责任。因此这些网上分享平台必需事先向版权持有人取得许可才容许公开内容。
不过以下平台则不受限制:
- 非牟利网上百科- 开放原始码软件开发平台- 云端储存服务- 网上市集- 通讯服务
新法案要求在欧盟市场运作超过三年、或是年度盈利达1000万欧元以上的网上分享平台对版权物实施严格把关,否则会面临惩罚,但欧盟同时提到豁免受罚的原则:
- 证明已尽力寻求版权持有人同意- 证明已尽力阻止涉事内容不公开- 一旦侦测到侵犯版权的内容就即时移除
过滤系统随时“错杀良民”
法案的抗议之处,包括很多人认为企业根本没可能预先取得所有版权持有人的同意,德国的欧洲议员蕾达(Julia Reda)更称要求不切实际。即使该法案没强制相关企业加设过滤系统,外界普遍相信它们都会“被迫就范”。
以YouTube为例,它们已经设有内容认证系统,可以侦测受保护的音乐或片段,从而作出封锁。不过要小型或初创企业安装同样系统,其高昂价格非它们可以负担,因此难以普及。此外,有关系统或可能出现误中副车情况,为用户带来不必要争拗,就算法例规定有上诉渠道,但不难想像将来会不断传出类似争议。
YouTube本身对法案内容曾经感到忧虑。欧洲议会周二通过法案前,其草案曾经有多个版本,其中欧洲议会本身的版本更被YouTube评为最恶劣。该公司认为,欧洲议会提出的草案或可能导致YouTube需要封锁所有在欧盟地区的现有或最新创作,又指其内容认证系统只会在版权持有人的参与,提供清晰指引才可发挥作用。但正如上述提到,法案提出豁免受罚的原则,或多或少释除YouTube方面的疑虑。
直播打机的争议
现时网上分享打机心得、甚至是直播攻略过程大行其道。不过这亦是版权法第13条的其中一个争议之处。位于英国的年利达律师事务所(Linklaters)的律师贝丽(Kathy Berry)认为,电脑游戏通常包含了多项版权物:软件的基础代码、画像、音乐、对白等,因此玩家在YouTube或Twitch上载有关片段时,该片段的版权属玩家所有,但由于片段内容包括游戏内容,因此这些平台在容许片段公开前,应同时取得玩家及游戏发行商的授权。
目前游戏发行商对于这些片段采取开放态度,即使像任天堂这类老牌公司有较严格的规定,但最近亦开始松绑规定。不过新法例实施后,这些公司可以要求相关平台禁止片段曝光,但这是否代表它们可以一劳永逸?
贝丽指,封杀网民的游戏片段只会令外界认为游戏开发商与玩家“对着干”,从而引发公关灾难,反而默认公开片段可以为它们大收宣传之效,因此是一个双赢局面。刚才提到,公开游戏片段的版权属玩家所有,他们认为在片段内容加上个人评论或意见,就应该在版权法第13条内获得豁免。贝丽则对此有保留,认为有关论点并未在法庭内得到充分认证。
有关法案虽然在欧洲议会闯关成功,它仍需在各成员国审议通过,并在当地立法后两年正式实施。不过法案仍在灰色地带,如怎样豁免“Meme”未有明确指引,因此每个成员国内都会可能出现法案遭挑战的情况,到底它能否如期执行,抑或只是争拗后变成一场空,未来充满变数。
(英国广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