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版权法达共识 或将改变全球互联网生态?
周三(13日),欧盟各国、欧洲议会及欧盟委员会的谈判代表,经历一整天的谈判,终于为蕴酿两年之久的欧盟新版权法达成共识。
新版权法力主保护欧盟的文化遗产,以及确保出版商、广播者、艺术工作者有公平的回报。
不过,此法争议极多,去年7月“维基百科”更曾将部份语言的网站转成黑幕以表反对。
两大争议:“超连结收费”及“上载过滤器”
争议条文主要集中在第11及13条。
第11条被反对者称为“超连结收费”(Link Tax);若得落实,各类综合新闻媒体内容的网站也要为超连结旁的小段引用文句向该文句的版权持有者申请许可,或须缴付版权费。类似法例曾导致Google News关闭部份地区的服务。
第13条则要求诸如YouTube等网站要“尽力”预先为其使用者可能上存的内容先取得版权许可,而且要保证没有任何使用者上存的内容有未经版权持有者许可的内容,有所违反的网站要为相关内容负上侵犯版本的法律责任。
此等做法变相迫使各大图像、音乐分享网站安装“上载过滤器”,由电脑筛选走疑似侵犯版权的内容。由于电脑未必能分别“恶搞”和“翻版侵权”的区别,或将大大影响未来类似内容的上载难度。
(对两大条文更详细的说明可见于下文:《欧盟议会通过“版权指令” 互联网生态或将迎来大震荡》。)
争议之下 何有共识?
欧盟建制此次能达共识,主要来自德法两国就保护规模较小的网站达成协议──毕竟要有效过滤侵犯版权内容的技术,成本极高,若不为较小型的网站提供豁免,将严重打击新兴互联网服务的发展。
根据最新协议,成立少于3年、收入少于1,000万欧元,而且每月访问人数不足500万的网络平台,可豁免于第13条的要求之外。
其次,用作研究或教育用途的版权内容,也能获得豁免(因此“维基百科”此次似乎也没有太大反响)。
另外,对于第11条“超连结收费”,欧盟最新协议也有分别一紧一宽的修订。首先,原本有关条文只适用搜寻器及新闻整合网站,如今却扩展至适用于所有网站。
不过,新条文却豁免超连结旁边的“单字或极短引用语句”(single words or very short extracts)。由于“极短”未有被清楚定义,未来要依靠法院在个别例子上作判断,将为不同分享内容的网站带来极多官司上的成本。
欧盟官员的共识,却似乎只留在布鲁塞尔境内。
虽然有诸如欧洲报业出版联会(European Newspaper Publishers’ Association)等多个媒体组织发表联合声明高调赞好,指新版权法将有利欧盟的专业媒体,不过欧洲消费者组织BEUC就继续反对,指新法“将使用家更难在网上分享他们非商业性的音乐、影片、相片创作”,并批评新法“并非建基于人们如何使用互联网的实况上”。
新法势将顺利通过 欧盟变相为全球立法?
根据反对新法的欧洲议会议员蕾达(Julia Reda),有关法案或将在下周一(18日)送住欧洲议会重新表决,及后若得欧盟各国大多数同意,议会将在3、4月间作最后表决。若得通过,欧盟成员国将有两年时间实施新政策。
由于在德法两国未达共识之前,欧洲议会早在去年9月通过旧版本,因此新法获通过的机会极大。
互联网无远弗届。虽然新版权法只在欧盟落实,或许只会影响储存在欧盟国家境内的内容,然而各大全球性的讯息网站,为免误坠法网,也难保不会像早前遵从欧盟私隐条例的做法一样,将有关安排推而广之到全球通用。
单凭欧盟官员之间的决定,而或为全球互联网立法,此举是否符合互联网管治的伦理,实在值得各国再加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