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装界巨头:正在“集结”各方人材?

撰文: 李嘉㑣
出版:更新:

假若签下了竞业限制合同(Non-competition Agreement),离职员工需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并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目的是平衡双方利益。而订约对象只限于掌握企业重要商业秘密,或是对企业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人物。环顾时装产业,竞业限制合同的使用,一直都正在不断增加......

(aeworld)

在就业合同中纳入不竞争协议,其实并不出奇。长期以来,只要掌握绝密讯息的高级员工,都被迫签署竞业限制合同,不但限制个人在离开公司后可接受的工作类型,而且更是为了阻止竞争对手偷猎高层管理人员。然而,这些条款的细节以及预期约束,多年来也产生了变化。不同国家的法律都有所不同:在法国,非竞争者可以合法地持续24个月;在英国,法律方面是最严格的,非竞争契约最长可达12个月。而在意大利民法典规定,最长期限为正式员工3年,高级管理人员则要5年。

设计师Raf Simons。(网上图片)

这项特定的合同条款,却影响不同的时装界大人物职位上的“IN & OUT”,例如:Hedi Slimane于2016年6月向Saint Laurent母公司Kering提出诉讼;2016年底竞争对手Oscar de la Renta和Carolina Herrera之间的丑陋战斗也因如此,以及Nike对3名高级创意人员发动的战争。尽管如此,合同的影响,也阻止了Raf Simons迅速地从Christian Dior转变为Calvin Klein创意总监一职、前Céline首席执行官Marco Gobbetti到Burberry最高职位。企业为保护品牌,并确保设计、营销策略和其他商业秘密讯息不被竞争对手知道。不过,现今的时装品牌,已经非常依赖不披露和非招揽协议,为了自己或是竞争对手的利益,在离开公司后为员工提供全面的服务。各大企业也通过锁定员工这一招来“集结”人材,否则他们就有可能会转移到其他地方,一个更有吸引力的位置。总括而言,随著时装品牌变得更有利可图、更具竞争力外,无论是高层、创意人员,或是不断增长的初级员工,将严格的竞业限制合同变为就业条件,具有最大议价能力的公司(即是行业最大的品牌和企业集团)都可以得到他们。这不仅让时装界杜绝了竞争,也让企业家的精神与创造力,同时都由这些广泛而严格的规定,导致员工们很难从一份工作,无缝地转移到另一份工作。过度的非竞争,对整个行业都是有害的,人材被浪费了,员工们也可能会陷入死胡同......

+2

资料来源:The Fashion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