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工经济.三】互联网扭转雇佣关系 惟政府政策依然滞后

撰文: 张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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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工经济是新名词,其内涵和“散工”无异,只是由于通过互联网平台订立合同更加迅速,雇佣关系变得更不分明。互联网平台希望在供应服务和接收服务方之间扮演中立的桥梁角色,却与提供服务的人员之间产生了尚不确定的劳资关系,与员工签订的自雇合同又能令互联网平台节约了雇佣成本:劳工保险、强积金等。
政府对此新型雇佣关系的滞后反应令人失望。根据立法会秘书处所做“选定地方就加强保障独立工作者的政策检讨”报告,劳工处2017年接获22宗关于“假自雇”的投诉,劳工处称已采取“加强公众教育”、“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咨询或调解服务”和“加强巡查与执法”三大措施打击假自雇。

承接上文:【零工经济.二】外卖车手工作性质灵活自由? 实则诸多隐形限制

但具体至修例方面,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在2018年回应保障自由工作者,包括零工的权益修订《雇佣条例》的提问时回答:“一个较全面及有系统的保障模式尚待发展,因此暂时难以作出有系统的比较和参考。目前,政府没有计划扩大《雇佣条例》的涵盖范围。”

潘兆平认为,政府的劳工政策并未有跟上互联网经济发展。(欧嘉乐摄)

由劳工处的回应看来,通过扩大条例保障互联网平台员工权益遥遥无期。立法会劳工界议员潘兆平也表示,他在议会内部亦与议员讨论过关于互联网平台工人劳动权益问题,但是并未获得很多共鸣。

他解释,目前立法会仍积压了一堆关于劳工法例的问题需要讨论,希望复会之后可以继续对这个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作讨论,他不排除逼政府检视该议题。

潘兆平认为,相较互联网经济发展的迅速,政府的劳工政策制订始终没有前瞻性,两方相安无事自然好,但政府过于怠惰而坐视旁观,总希望劳资双方自己可以谈妥。

若出现工伤等纠纷,以往由雇主承担的工伤赔偿等将摊派到公共医疗上,很不合理地由社会承担,将“其他人的利益给了雇主”。潘兆平认为,既然其他国家已有很多较佳的先例可供参考,科技发展得只会快,政府对法例许诺的“不时检讨”,不应该只是一句空话,政府应提早做好对人力资源需求的保障评估,而不该等到法庭的个案出现再修正。

政府对法例承诺的“不时检讨”不应只是一句空话。(资料图片)

先暂不论法例会否修改扩大,观照目前状况,政府对目前新的平台经济发展情况的掌握程度令人担忧。根据劳工处的回应,目前并没有关于互联网平台从业者的数据统计,对于外卖车手与平台之间的纠纷也没有分类统计,研究者林乔伊、工会何鸿兴在从事研究时也抱怨政府数据缺失,劳工处处理的劳资纠纷只有以“饮食行业”来分类作为大致记录,遑论更为具体的数据,如从业者人数、年龄、月收入中位数、工时中位数等细致数据。

没有统计数据,如何对从事平台经济的人员工作状况做更好的判断?虽然目前两个平台都称自己的车手各有2,000人,但像其他如GoGoVan等互联网平台所吸纳的工作者则远不止这个数量。

互联网行业正在香港蓬勃发展,现在对数据的整理工作,对未来该领域的判断有巨大的参考价值。政府若想在劳工保障问题上有所作为,可先从做细致的数据整理开始。

上文节录自第184期《香港01》周报(2019年10月14日)《零工经济兴起 权益保障欠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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