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外国图书馆欢迎拍照,为何香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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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庶民

香港政府,以至外国常常说香港是国际大都会,自由开放。但与此同时,外国以至大陆接受的行为,在香港却偏偏接受不了,更会大力打压。这个说法让我有深刻的体会。小弟去年到台湾、日本及大陆旅行时,眼见香港出版的旅游书介绍图书馆,也乘机参观一番。他们的图书馆除了设备完善、环境舒适外,意想不到是可以让市民自由拍照的,除了当地人外,自己亦影不少。反之香港的图书馆却禁止拍摄,感觉过时。图书馆本来应该是属于大家可享用的空间,世界多国图书馆亦容许公众拍摄,为何香港却偏偏不可以呢?

馆方恐惧拍摄 但条例未有写明

也许署方知道今时今日人人爱拍照分享,现时香港的图书馆,最多告示不是呼吁别人安静、不要跑,而是不可拍摄。由入囗、到书柜、楼梯、闲座区到墙身,都大大贴上了有关告示。新建成的图书馆更明显,告示第一项的都是“严禁拍摄及录影”。而且周边都有大量保安作监视,网上更有人批评“感觉不多舒服,读者如犯人一样”。就算不是拍摄图书馆内貌,馆方亦阻止。最明显例子是曾获多个建筑大奖,被喻为“香港最美公共图书馆”屏山天水围公共图书馆,位于顶楼的花园明明是属于大家的公共空间,可享美丽风景,但亦以“图书馆范围”为由禁止拍摄外面的风景,拿出手机亦被保安阻止。可见康文署管理作风官僚强硬,欠人性化,不可拍摄的手法明显与世界多国图书馆一早开放拍摄权的趋势背道而驰。

屏山天水围公共图书馆多处贴上了“请勿摄影”告示(资料图片)
屏山天水围公共图书馆多处贴上了“请勿摄影”告示(资料图片)

不过在铜锣湾中央图书馆对出的广场,明明也是“图书馆范围”,但为何该处没有贴上“不准拍摄”的告示呢 ? 假日也有不少外籍佣工拍摄留念。康文署是不是有双重标准 ? 与此同时,中央图书馆内也设玩具图书馆,提供不少玩具让小朋友玩,但署方作风亦很官僚,也是“不准拍摄”。为何署方位于体育馆内的儿童游乐室则开放得多,没有此限制呢?馆方管理层的想法实在令人感到奇怪。

铜锣湾中央图书馆(中央图书馆网页)

虽然康文署指公众在该处的活动受《图书馆条例》的监管。不过在1991年设立,一早已过时的《图书馆规例》,根本没有写到禁止拍摄,仅禁止“在图书馆内将任何菲林曝光”。条例没有“禁止拍照”、“拍摄”的字眼。 可见康文署是擅自将有关条例自行释法僭建,限制使用者在图书馆的自由。

(作者提供)

禁止拍摄的原因

本人曾参与“实验图书馆”和康文署的图书馆茶聚活动,不少馆长对禁止拍摄立场非常强硬,主要分为两个原因。较多人提及的是版权问题。他们认为版权是图书馆的核心价值之一,有使用者(特别是在报章阅读区)会拍摄文字及广告内容,故认为应要阻止。不过另一方面,并非图书馆每层都有彩色影印机,馆方亦应改善有关配套,让有需要人士能合法影印,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其实有图书馆近年已流行免版权,而且使用者表明资料作教育用途,也可以拍摄相关的文件,如英国国家档案馆及香港的Asia Art Archive。这样亦有助知识更易传播。

不过近年康文署亦有另一个原因而禁止拍摄,便是“保障私隐及防止滋扰”。自2016年屏山天水围公共图书馆天台花园禁拍事件曝光后,署方不但有按照地区人士要求放宽规定,反以“曾收到多宗读者投诉,指有人在图书馆内摄影,对他们造成滋扰,亦忧虑私隐被侵犯”为由变本加厉,拒绝开放公众拍摄权。署方有关的说法令人失望,未有考虑不同持份者及年轻人对图书馆的期望。再且,本人去年曾就因拍摄而投诉的数目透过区议员询问康文署,不过署方却未有回应,令人怀疑所谓“多宗读者投诉”也是康文署自己编作出来的。不明白署方担心的是什么私隐呢?

其实在资讯发达的时代,愈来愈多地方不容许拍照,可笑吗?

康文署所谓的“忧虑私隐被侵犯”,未免过份担忧。再且图书馆是公众场所,不是只供尊贵人士享用的私人会所。如果那么担心私隐被侵犯,最好不要出街吧!一般人正常在公众地方光明正大拿起相机拍摄,其实普罗大众亦会接受,不会阻碍。正如不少人也会在博物馆、体育馆、沙滩、公园、商场及餐厅也会拿起相机拍摄。至于如何达致宁静及减少滋扰下拍摄,也许需要靠拍摄者自律,如拍摄时调较至静音模式,不使用闪光灯,也要避免太靠近使用图书馆的人士,那么可以在读者防止滋扰及拍摄者之间取得平衡。始终在图书馆应该要静吧!

海外图书馆欢迎拍摄 是属于大家的空间

海外大多图书馆容许公众拍摄,更成为市民心目中的地标 (作者提供)
(作者提供)

自己就世界多个国家的公共图书馆的规则进行资料搜集,只有香港和澳门才规定图书馆不可拍摄,但事实上世界上大多发达国家,包括一河之隔的中国,以至赋予肖像权的日本,图书馆规则根本没有明文规定图书馆不可拍摄,而且拍摄图书馆也是很平常的行为,正如大家到餐厅“相机食先”一样,不少人喜欢拍摄图书馆的环境及合照留念后上载到社交网络平台分享。而平日香港人最爱看的旅游书,旅游网站TripAdvisor也会将图书馆列入旅游景点。

台湾北投图书馆拍照申请表格(作者提供)

在中国,广州图书馆没有明文规定图书馆不可拍摄,并举行摄影比赛,馆内亦放上得奖者的照片。在台湾,图书馆则采取平衡不同读者需要的政策。以新北市及北投图书馆为例,访客可在柜台填一张简单申请表格,便可以在图书馆馆内拍摄。唯不可作商业用途、近距离影人以及自拍。有关安排平衡了私隐及自由之间的需要,值得香港效法。

(作者提供)

就算是有肖像权,重视版权及私隐的日本,近年图书馆亦采取开放的拍摄政策。被荣获世界20大最美的图书馆之一,金泽海未来图书馆的做法与台湾一样,访客在柜台填一张简单申请表格,便可以在图书馆馆内拍摄。而建筑大师伊东丰雄设计的岐阜市立中央图书馆更未有明文规定不可拍摄。被荣获世界20大最美的图书馆之一,金泽海未来图书馆。图书馆亦跟随台湾做法开放拍摄权。去年推出电影《你的名字》吸引不少观众,作为场景之一的飞驒市图书馆亦打破以往惯例,容许参观者在申领摄影许可证后,可在馆内拍照留念,同时设《你的名字》书籍专区。可见日本人的细心及了解不同持份者的需要,不像香港一样固步自封。

由此可见,图书馆除了是供市民看书外,功能上也是与社区中心一样,是属于大家的宁静版、室内版公共空间,不少人喜欢在这里触发灵感,静静地透过相片分享一切及表达信息,记载那些年的青春、童年回忆。市民透过拍摄图书馆,亦会从中对该社区以至城市产生归属感,最终成为公众心目中的地标。

在香港图书馆影相 竟需收费6,300元

在自由开放,没有肖像权的香港,图书馆却不容许拍摄,就算要合法在图书馆拍摄,可谓举步维艰。笔者曾利用电邮提出请求只用轻便相机拍摄馆内环境,结果被当作拍摄电影处理,除了只规定在休馆时间拍摄外,亦须要缴付政府产业署订定的标准收费。就算拍摄1小时,也要缴付最低标准4小时费用,即6,300元,可见署方根本完全不欢迎拍摄行为。早前曾参与Mad Asia举办“实验图书馆”,其中一个活动一度表示容许参加者破例在休馆期间拍照,但最后亦突然取消有关安排,原因也是一个谜。说到尾,康文署根本无意放宽有关安排,一切以管理角度至上,抱着“维持现况,唔做唔错”的心态,结果原地踏步。自己去年亦曾就开放拍摄权的建议去信予区议员及公共图书馆咨询委员会成员,不过最后亦没有回音,令笔者感到失望。

翻查《香港申诉专员年报 2016》,更建议康文署尽快检讨及考虑修订《图书馆规例》,以便为禁止公共图书馆内的摄影活动提供更清晰的法理依据。若果立法,只会让香港的自由空间更退一步,不单是摄影权利,一切合法的权利也失去。若果我们今天让权利失去,他日将难以重拾失去的权利,这是笔者不愿见到的。只会让外国人觉得香港是规则多多,只限经济自由的城市。

请信任市民 开放图书馆摄影许可权

笔者认为图书馆可参考台湾做法,需在馆内填写一张简单表格(如姓名、拍摄种类、时间及内容),便可申领摄影许可证。摄影人士需佩挂证件在身上以作识别,拍摄完毕后亦需缴回至原申请柜台。许可证表格内以至馆内亦写明不可以使用闪光灯、不可以近距离拍其他读者及不可拍书本及报章杂志。这样便可以在私隐及摄影自由之间取得平衡,值得推行。

回想20年前,大多香港的公园内的草地都是不准进入。今时今日却开放给大家享用。香港人几时先同外国一样,会有图书馆开放摄影权的一日呢?也许需要大家一齐共同努力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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