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22岁原居民廖伟濂反对丁屋政策:我不会用这个丁权

撰文: 何洁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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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的廖伟濂是新界原居民,也是香港众志常委。
9月19日,他在立法会公听会发言时拿出象征官商乡黑的黑色阳具出来,反对不公义的丁屋政策,明言自己不会使用这份特权。

有人认为他在立法会上拿出阳具,极不尊重,他这样说:“立法会由一开始已是不民主的议会。当里面有功能组别、政府还要在2016年不断DQ议员,亦尝试修改议事规则,我看不到议会有什么值得我去尊重。”

他的矛头,指向利用丁屋政策谋取暴利的人,“那些把持实权的人、特权阶级透过勾结地产商,从中获取暴利。地产商要在村连结不同的人,很需要一些领袖,这些领袖往往是村代表、村长。”他亦指出丁屋政策带来分配不公,“政府的闲置土地中有九百多公顷预留作丁屋用途,即‘乡村式发展’用地。香港很多人居住得那么挤迫,政府却说一大片土地要预留兴建丁屋,简直匪而所思。”

香港众志常委廖伟濂在立法会公听会的发言全文:

各位大家好,我系香港众志常委廖伟濂,亦系一个拥有“丁权”嘅新界原居民。一直以来,都有唔少朋友同我讲,“你真系好好彩”,含著金锁匙出世。喺呢个物业业权比一切都有价值嘅社会,由出世𠮶一刻,我就已经赢咗。只要满十八岁,我就可以入纸申请,免补地价起“丁屋”。呢项都明显系属于原居民嘅一种“特权”。

无一项特权会因为佢历史源远流长,而变得合理同公平。尤其当“丁权”只能够靠氏族同性别嚟获取,就更显得佢嘅荒谬同落后。

事实上,“丁权”亦唔系一项“传统权益”,1972年,即系只系40几年前,“丁屋政策”先至提出,当时政府都讲明呢一项系中短期措施,只系过渡政策。呢班亲北京嘅乡事派,竟然将早就应该失效嘅殖民政策,当成金科玉律,实在讽刺。

今时今日,新界原居民同其他香港人一样,守同样嘅法律,接收同样嘅社福民生政策,但系土地资产上,就做左人生赢家。

我只系一个啱啱大学毕业嘅年青人,当然无可能即时起到一栋丁屋。但系,“丁权”呢样嘢依然系好值钱。唔少原居民会选择“套丁”比地产商,地产商继而利用系新界囤积嘅土地,将“丁地”转化为一幢幢卖几千万嘅豪宅。

单系卖“丁权”比地产商已经可以赚取数以十万计嘅钱,更加未计同发展商将卖到嘅豪宅分帐。整个运作,就系地产商同一班贪婪违纪嘅新界原居民,系到瓜分香港人嘅土地!

1,300公顷闲置政府土地中,仅有三成左右嘅土地系划作“住宅”或“商业/住宅”用地,另外个七成居然系划作丁屋发展。“丁权”问题已经成为土地问题嘅无底深磹,政府唔系唔知道问题所在,只系唔敢向乡事权贵开刀。

呢班乡事权贵妄想“传统权益”可以塞住全港嘴巴,但享受“丁权”好处嘅,只系一班做利益输送嘅既得利益者。呢碌象征著分配不公、官商乡黑嘅丁,我唔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