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过渡期即将结束 投资者应查核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状态
撰文: 黄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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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制度过渡安排在本月底届满,服务提供者如计划继续在香港营运,须在本月29日或之前提交牌照申请,否则要在5月31日或之前结束在香港的业务。
证监指出,投资者应只在,应只在获证监会发牌的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否则或不受保障,如不确定平台的监管状态,可查核证监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投资者应查核平台是否在“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及“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名单”上,亦应不时及无论如何必须在下月1日前查核平台的监管状态。
证监会表示,在“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上的平台,已获证监会正式发牌,而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名单”上的平台,包括在香港营运并已在本月29日或之前,向证监会提交牌照申请,但会否获批准乃属未知之数,进行买卖仍存在风险。若投资者买卖的平台在香港营运,并且不在上述两个平台名单上,应在5月31日之前及早作好准备,例如结束这些平台的帐户,或转移至获发牌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