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银行营运守则生效 加大信用卡额度需经同意 拒开户要提供原因
撰文: 顾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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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银行公会及存款公司公会联合发布新修订的《银行营运守则》(简称《守则》),以在不断发展的数码化银行环境中持续加强客户保障。这是自2021年修订后再进一步检讨《守则》,此新修订《守则》于2023年12月7日起生效,认可机构应在生效日起6个月内尽快符合新规定的要求,个别需要较大规模系统提升的规定,可延长至最多12个月实施,如果牵涉复杂系统改动的规订,则可延长至最多18个月实施。
营运守则加大保障银行客户
《守则》规定,进一步优化数码银行服务的消费者保障,包括银行须让客户在网上银行平台申请银行服务和进行交易时,能够有效地获得相关重要资讯;银行在以数码化媒体进行市场推广时,须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以便处理其后可能出现的客户查询或争议。
同时,银行需提升客户财务管理的自主性,例如客户可以在更新的贷款产品资料概要,获得风险及潜在还款责任方面更清晰的资料,也能在贷款前使用银行网上提供的贷款计算机,预先评估贷款成本及自身还款能力才作出贷款决定;银行须在获得客户同意后,才可以提高信用卡信用额度;需确保银行公平待客,包括增加开立、维护及结束银行户口的透明度,包括提供拒绝开立、限制操作或注销客户账户的原因等。
余伟文:有助提升银行客户自主性
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银行服务一直都是市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环。银行业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以相应的消费者保障作为基础,才能强化市民对银行服务的信心。银行公会及存款公司公会再进一步优化《银行营运守则》,除了为使用数码化银行服务的消费者提供更佳的保障,也提升客户在银行事务方面的自主性,使他们能够因应自身情况善用银行产品及服务,并且确保银行公平待客,让消费者利益得到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