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财通|证监会欢迎人行就修订展咨询 提三大优化安排建议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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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表示,欢迎中国人民银行今天﹙12月1日﹚对修订后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展开咨询。证监会一直积极及紧密地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以及内地监管机构合作,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包括积极参与制定扩大合资格理财产品范围,以及优化宣传销售安排。
证监会正与内地监管机构密切合作,并落实合资格持牌法团参与试点计划的相关具体要求。证监会将以通函形式就持牌法团的准入准则和参与要求提供指引,通函会在适当时候公布。
证监会补充,建议的优化安排包括扩大南向通合资格理财产品(不包括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和交易的投资产品),至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并获香港证监会认可,主要投资大中华区股票,且被销售该产品的香港银行评定为“非复杂”的基金;在香港注册成立并获香港证监会认可,且被销售该产品的香港银行评定为“低”风险至“中高”风险及 “非复杂”的基金,但不包括高收益债券基金和单一新兴市场股票基金;可以应个别客户要求并考虑其个人情况后,向客户介绍适合其风险胃纳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