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勒令隆成金融停牌 指“符合公众之利益”
撰文: 何敬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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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成金融(1225)发通告,指接获证监会函件,勒令隆成金融于今早停牌,原因是证监会认为隆成金融其2015年10月26日有关宣布之公开发售之通函有重大失实、不完整或错误引导资料。证监会认为停牌符合投资大众或公众之利益,或就保护所有投资者或保护本公司股份投资者而言乃属适宜之举。
隆成金融公告又称,虽然早前于2017年3月14日曾发出建议供股的公告,但鉴于当前情况,在与证监会达成决议前将不会进行建议供股。
称被“股坛长毛”列入“50只不能买的港股”
上月,有“股坛长毛”之称、资深维权投资者David Webb,在网站列出50只投资者不宜沾手的股票,认为部份股份是泡沫、部份股权过度集中、部份则投资权益披露不足。在这50只港股当中,其中一只就是隆成金融。对于他的名单公布后,多只名单之中的股票都有明显跌幅,David Webb指没有因此感到开心,“我系觉得伤心,因为股价走势反映咗我嘅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