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境外使用银行卡提款或交易 超1000元要申报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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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表示,境外使用银行卡提款或交易超过1000元便要申报。﹙路透社﹚ 

中国再推出措施打击走资及洗黑钱,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由9月1日起,凡在境外使用境内银行卡提款或单笔交易超过1,000元人民币,消费交易信息均要上报。

外管局表示,发卡行要每日上报24小时之内的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就算是节日或假日亦不得顺延。

境内银行卡是指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种银行卡,包括借记卡、信用卡及其他。

澳门出入境带12万以上现金 亦要申报

另外,澳门立法会今早通过法案,由11月1日起居民及旅客入境时,若携带12万(澳门元.下同)或以上的现金及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必须向海关申报。出境时若被查问亦须如实申报,否则可被罚款1,000至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