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X中国私有化挞Q! 赞成票少于75% 反对票则超过10%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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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X中国(1970)私有化挞Q!该公司公布,就控股股东IMAX Corporation建议将该公司私有化议案,未于法院会议上获批准,故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的特别决议案将不会生效。

于法院会议上,合共5869.42万股无利害关系股份亲身或委派代表以投票方式表决,其中4108.67万股投赞成票,约占70%,以及约1760.75万股投反对票,约占18.28%。由于赞成票少于75%以及反对票超过10%,故私有化计划未获批准。

由于私有化计划未获批准,因此建议、股份激励建议及计划已失效,股份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不会被撤销;以及公司将不会自本月18日起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厘定计划项下的计划股东权利。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1.1,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于未来12个月将不可再提出私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