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与原贷款人签定期贷款融资协议 涉约66亿元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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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2007)公布,该公司与多家财务机构(作为原贷款人)及中国银行(香港)(作为融资代理)订立融资协议。
据此,原贷款人已同意向公司提供以港元及美元计值金额分别约35.83亿港元及约3.89亿美元﹙30.3亿港元﹚的双币定期贷款融资(附带金额为1120万美元的贷款人增额权),自融资协议日期起计为期30个月。
根据融资协议获得的该等贷款,将由公司悉数用于日期为2019年7月23日的融资协议获得的港元及美元双币定期贷款融资进行再融资;以及其后用于偿付公司就偿还2019年融资以其自有资源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