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罚中安证券600万元 因担任中国大健康建设配售犯缺失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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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证券因在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期间担任一项股份配售代理时犯有缺失,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600万元。
于2019年11月25日,当时于GEM板挂牌的中国大健康建设当时的大股东(卖方)委任为配售代理,以促使承配人认购相当于中国大健康建设已发行股本总额最多45%的股份。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中安就配售物色六名承配人后,因作出以下行为而未有确保自己在卖方的授权范围内行事,亦未有充分保障卖方的资产:代表卖方与承配人订立与股份相关的买卖单据,然而有关交易价格与卖方议定的配售价不相符;在未事先要求支付购买价,或不确定承配人能否向卖方支付配售价的情况下,仍向他们转移股份;及在未有向卖方核实指示的情况下执行某第三方的宣称指示,将部分股份免费转移予其中一名承配人。
证监会认为中安无视卖方的利益,构成了严重疏忽甚至鲁莽的行为,违反了《操守准则》。
证监会在决定上述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证据不足以支持任何有关中安曾作出不诚实行为的结论,或有关失当行为持续发生;向业界传递具阻吓力的讯息的重要性,以表明证监会不会姑息任何严重疏忽或鲁莽的行为;及中安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