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3家电视台及2家电台 每周须额外至少播30分钟国安法节目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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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14日)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接纳通讯事务管理局就3家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电视广播有限公司、香港电视娱乐有限公司和奇妙电视有限公司)和2家声音广播持牌机构(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进行牌照中期检讨后提出的建议,以鼓励业界进一步投资,并优化及更新对节目的规定,务求持续促进广播业的发展。

通讯局在进行中期检讨期间广泛咨询公众,包括进行意见调查、网上公众咨询会、专题小组讨论会和收集书面意见,以及全面考虑持牌机构提出的意见。通讯局认为持牌机构提供的服务大致符合公众期望,而公众亦支持放宽若干规定,让持牌机构在节目管理方面更具弹性。通讯局亦已评核各持牌机构就遵守相关法例、牌照条件及业务守则等表现的纪录,认为各持牌机构在牌照首6年大致能遵守各项监管规定。

免费电视和声音广播的牌照有效期均为12年。按照相关法例规定和牌照条件,当牌照有效期过了一半(即6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须进行中期检讨。中期检讨并非考虑各持牌广播机构将来的续牌安排。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的通讯局建议会透过牌照的修订及/或通讯局发出的指示实施。

将7类电视节目整合为5类

针对免费电视,政府指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的通讯局主要建议如下﹕接纳3家免费电视持牌机构牌照余下6年有效期的投资计划﹑接纳持牌机构增加各自的本地制作节目及/或独立本地制作节目的数量的新承诺; 指定播放节目: 将现时7类指定播放节目整合为5类,即新闻、时事、儿童、青年人和“其他”节目;除了现时规定每周播放时事节目的时数外,持牌机构还须在“时事节目”类别每周播放额外至少30分钟关于国民教育、国民身分认同和正确认识《香港国安法》的节目;“青年人节目”继续为独立的指定播放节目类别,持牌机构每周播放此类节目的时数须增加一倍; 按每周而非每天的规定时数播放儿童节目,以及将各持牌机构每周提供儿童节目的总广播时数减半至14小时; 指定播放节目的总广播时数维持不变,让所有持牌机构弹性选择在其任何节目频道提供指定播放节目(新闻节目除外);取消指定播放节目须“完全属香港本地制作”的规定;及 在牌照中加入赋权条文,授权通讯局可就指定播放节目的规定发出指示,取代有关指定播放节目规定于牌照内的详细说明。

透过在牌照中加入赋权条文,把有关手语的规定施加于所有持牌机构; 容许持牌机构每天拨出英语综合频道整体广播时间不多于45%播放非指定语言节目,并放宽有关非指定语言广告的限制;将粤语及英语综合频道所有节目须提供字幕的2个时段划一为每晚7时至11时;及删除要求持牌机构提交审计师证明书和公布相关资料以证明其固定网络覆盖范围的牌照条件。

政府批准商台及港台未来6年投资计划。(资料图片)

政府接纳2家电台余下6年有效期投资计划

至于针对声音广播牌照, 接纳2家声音广播持牌机构的牌照余下6年有效期的投资计划;容许持牌机构可偏离所订的6年投资计划,但累计总投资额与承诺投资额相差不得多于10%。如差额超过10%,持牌机构须事先取得通讯局批准; ) 除须按现时规定每周播放90分钟时事节目外,还须每周在一个或多个频道播放至少30分钟有关国民教育、国民身分认同及正确认识《香港国安法》的时事节目;及 把英语电台频道须提供英语广播总时数的比例,由不少于80%下调至不少于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