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外国企业纳港股通仍待监管批准 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港交所(0388)发出通告指,参照2022年12月19日发出的关于扩大互联互通合资格股票范围的交易所通告,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公司股票(DVR股票)纳入北向交易须满足额外的资格准则。
“港股通”合资格股票将纳入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一、属于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份股或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或二、属于市值50亿元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此外,“沪港通”下“港股通”合资格股票范围将扩大至纳入市值50亿元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与当前“深港通”下“港股通”合资格股票范围一致。
降港股通名单内股票沽出门槛
目前,属于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的“深港通”下“港股通”合资格股票,在指数定期考察日前12个月平均月末市值低于50亿元,且没有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相应A股,但仍属于交易所上市股票,将成为只供卖出的“港股通”股票。在是次扩大后,为尽量减少合资格股票的变动,该股票仅会在指数定期考察日前12个月平均月末市值低于40亿元(而非50亿元)时成为只供卖出的“港股通”股票。
港交所称,是次扩大的相关细节包括北向及南向合资格股票的资格准则及考察机制仍有待监管批准,正式实施时间将另行公告。
上交所就新增港股通交易日发通知
另一方面,上交所就新增港股通交易日相关事项发布通知指,新增港股通交易日,是指交易当日至其对应的港股交收日(含)期间,至少有1日为内地节假日且为香港地区非节假日的内地与香港市场共同交易日。
在新增港股通交易日参与港股通交易的,该所会员及直接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通标的证券的投资者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港股通交易日资金提前到账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交收资金安排。
该所会员或直接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通标的证券的投资者违反新增港股通交易日资金提前到账有关规定的,根据中国结算通知,该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暂停或者恢复接受相关证券账户的港股通买入申报。暂停或恢复接受港股通买入申报的证券账户范围,由中国结算在其业务规则中规定。
为给市场预留充足的业务技术准备时间,沪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实施时间将另行通知。
中证监指出,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是优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两地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务实合作的具体体现,回应境内外投资者的诉求,有利于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